乐淘资源 生活百科 江歌妈妈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二年三个月

江歌妈妈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二年三个月

广告位

澎湃新闻从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及江歌妈妈江秋莲处了解到,4月17日,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提供的信息显示,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诉人江秋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乐淘资源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问题需要处理,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QQ 917118162

作者: 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告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91711816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