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淘资源 交流杂谈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广告位

来源:央视财经微博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乐淘资源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问题需要处理,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QQ 917118162

作者: 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告位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91711816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